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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城晚报:“二选一是正常市场行为”的傲慢与偏见

  • 来源: 春城晚报   2019-10-15/14:38 访问量:
  • 针对“二选一”事件,阿里巴巴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今天发表了一番评论,强调这本来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良币驱逐劣币。他解释说,电商平台为了组织大促活动,必须投入大量资源和成本,也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商家品牌在货品、价格等方面具有对等力度,以充分保障消费者利益。 (10月14日观察者网)

     

    电商平台“二选一”现象存在久已,曾经一度是“618”“双11”等电商大促来临之前的“标配”话题,电商平台之间经常为此口诛笔伐,背后当然也是暗流汹涌。何谓“二选一”?简单地说就是“挟流量以令诸侯”,即指部分电商平台为了追逐商业利益、打击竞争对手,要求合作商家只能入驻一家网络销售平台,不能同时入驻竞争对手平台。

    “二选一”的问题显而易见。“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是最基本的经济学道理,相比在一家平台搞活动显然不如在多个平台同时进行盈利,“二选一”之下商家没得选择权。与此同时,消费者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因为只有充分的市场竞争,多元渠道的建立和发展才能形成良性发展格局,消费者才能享受到高效服务和优质产品。反之,垄断之下没竞争,无选择。

    正是考虑到电商平台基于自身强大的资源很容易形成垄断地位,进而干出让商家“受伤”、让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事,所以法律及时介入了进来,禁止电商平台“二选一”。此前,工商总局推出《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专门对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行为进行规范。2017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今年开始实施的《电子商务法》,都明确禁止“二选一”这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不良竞争行为。

    在“二选一”不利于电商市场发展不仅是社会共识,更已上升为法律意志的情形下,作为知名电商平台的负责者之一,如今却公然宣称“二选一是正常市场行为”,还说是“良币驱逐劣币”,着实让人匪夷所思。要知道阿里巴巴以前至少在舆论层面也是反对“二选一”的,涉及有关争议的时候,再次也只是说“对于竞争的问题,最终的解决方案就是让消费者选择”。

    有两个事实毋庸置疑。一是随着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互联网消费类流量入口逐渐集中到平台手中,平台的话语权正在越来越大。那么,反垄断也是势在必行。一是走过野蛮发展时代的电商,正在往开放创新、协作共赢的方向发展,为用户提供更多选择,构建一个公平良好的市场环境才是正道。不然,任何违背公平竞争的举措,自有法律裁判予以规范。(牛逵)

    (责任编辑: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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