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央网信办政策法规局副局长冯明亮,调研处处长李志高,政研处副处长田友贵一行,在贵州省委网信办综合处处长许飞、网评和社会处处长罗玲龙等的陪同下,莅临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调研。
中央网信办是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我国促进大数据发展的重要国家机构,分管负责领导担任促进大数据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副召集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主要起草部门与实施机构,非常重视数据有序流通,多次考察贵阳大数据交易所。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则是2018年3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由原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成的中共中央直属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我国网信领域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在调研中,冯明亮副局长一行观摩了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即将上线的4.0版交易系统,听取了交易所执行副总裁朱国辉关于数据交易安全建设的汇报。自运营之初,交易所就划定了绝不交易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数据,涉敏的底层数据必须清洗、脱敏方可交易的底线,与数据黑市鲜明区分,并稳步扩大合法合规数据交易供给,挤压数据黑市生存空间。
同时,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坚持自主研发交易系统,在沈昌祥院士工作站、中国大数据交易联合实验室等合作机构的指导下,采用区块链技术、数据确权技术等国内最领先的技术,首创国内首个数据交易流程,逐步构建起由八大交易规则、十大交易标准、系列交易制度、增值式交易模式等组成的数据交易体系,切实提升数据交易安全等级,得到了冯明亮副局长肯定。
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在保障网络安全的大前提下,明确提出,“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国家鼓励开发网络数据安全保护和利用技术,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此,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监管监督,促进数据有序流通。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习近平在2017年12月8日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中央网信办政策法规局是上述制度的重要制定部门,此次调研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重在了解我国数据交易产业发展。目前,全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业已初步规范了数据交易。
对此,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参与了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全国信标委《大数据交易标准》、《大数据安全标准》等的制定,成为全国信标委“大数据交易标准试点基地”,2018年初参与国家科研项目“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将立足数据交易实践,积极为我国数据交易等制度的确立献智献策,助力“数字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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