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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猎网平台发布《诈骗报告》 解读网络诈骗分工

来源: CCTIME飞象网 2015-11-06 16:55 评论:

年产值1152亿,从业者超160万……即便是相比于近年火到不行的智能硬件产业,这个数字也不遑多让。可惜这个数字代表的,却是互联网毒瘤——“网络诈骗行业”的现状。近日,猎网平台发布的《现代网络诈骗产业链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网络诈骗正趋于团队化,其产业链愈发成熟,甚至已发展出不同的职业工种及分工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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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网络诈骗完整地下产业链

网络诈骗已形成完整产业链

《报告》指出,即便是手法最简单、最传统的网络诈骗,参与人数也不会低于10人。极端情况下,还会出现几十人、上百人甚至全村参与的诈骗团队。这些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协同作案,已经形成了一条非常完整的犯罪产业链。

“开发制作、批发零售、诈骗实施和分赃销赃四大诈骗环节,衍伸出钓鱼编辑、木马开发、盗库黑客、钓鱼零售商、域名贩子、个信批发商、银行卡贩子、电话卡贩子、身份证贩子、电话诈骗经理、短信群发代理、在线推广技师、财务会计师、ATM小马仔、分赃中间人等15个具体工种。这些岗位之间相互协调、策应,将受害者的一举一动全部计算在诈骗过程中。”猎网平台反网络诈骗专家裴智勇如是表示。

猎网平台首次曝光网络诈骗分工细则

钓鱼编辑负责架构钓鱼网站、木马开发潜心制造盗号网购木马、盗库黑客专司入侵网站盗取密码……这些五花八门的职业名称,背后都代表着一个神秘的技术工种。他们中有一些擅长技术,攻破用户、企业系统如入无人之境;有一些巧舌如簧,三言两语就能让受害者自掏腰包。

网络诈骗一直隐藏在虚拟世界杯后,披着神秘的面纱。而猎网平台根据近年来9万余起举报,慢慢推演出了网络诈骗的详细流程,并在《现代网络诈骗产业链分析报告》中,首次将其公布于众。

神秘的网络诈骗流程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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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猎网平台首次披露网络诈骗详细分工

《报告》指出:网络诈骗主要分为开发制作、批发零售、诈骗实施和分赃销赃四个阶段。

在开发制作阶段,主要是团队中的技术工种为网络诈骗提供各种技术工具的过程。【钓鱼编辑】制作钓鱼网站;【木马开发】制作木马;【盗库黑客】入侵各大网站窃取用户账号及密码。第一阶段的三大工种偏向于技术,属于网络诈骗之根。

批发零售阶段,【钓鱼零售商】充当中介角色,贩售钓鱼网站及木马;【域名贩子】专注于抢注、售卖域名;【个信批发商】将手中的个人信息资料倒手给负责执行的诈骗团伙;【卡贩子】则是将购得的银行卡、身份证的卡件,再转手给执行团队。总体来讲,批发零售工种类似于中介,在整个过程中起到了传递的作用。

诈骗实施环节中出现的工种,即是和受害者进行接触的各职业,我们口中所说的“诈骗犯”往往指的就是他们。【电话诈骗经理】:假冒各类角色与受害者通话;【短信群发代理】:铺天盖地的散发钓鱼短信;【在线推广技师】:24小时在线欺骗、误导受害者。这三个岗位,分别从电话、短信和网络三大平台对受害者进行信息轰炸,安全意识淡薄的用户将防不胜防。

分赃销赃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环,他们将对四个环节上十余个工种进行“奖金发放”,与公司财务有异曲同工之处。【执业会计师】会通过各种渠道将赃款转移;ATM小马仔则负责去ATM机取款的小弟;【分赃中间人】的用处,是将这批金额巨大的赃款,按劳分配给团队中的其它人员。

网络诈骗已成为继赌博、色情后第三黑产

以上提及的,只是网络诈骗各项分工中较为笼统的岗位,细分下去仍有更多、更细化的职业与分工。除了明确的分工,网络诈骗产业链的规模也极为“可观”:据猎网平台推算,国内至少有16万名诈骗电话经理、160万相关从业人员;整个网络诈骗行业的年产值,甚至已经突破1100亿。

这个数字意味着,网络诈骗产业,已成为继赌博和色情产业之后的中国第三大黑色产业。而网络诈骗的产业链,甚至比前两者更为成熟、隐蔽;其波及范围,更是覆盖了整个中国互联网。面对藏身于虚拟世界中的网络诈骗分子,中国网民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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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双11 猎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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